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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早已深入人心,但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数量的逐年增加,部分地区酒驾醉驾、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犯罪仍呈高发态势。石狮法院立足审判职能,严格规范、依法办理醉驾案件,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。
一是诉前分类。组建危险驾驶类案专办团队,设立程序分流员,对危险驾驶案件实行繁简分流,今年以来1名类案法官办结危险驾驶案件288件,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3%。
二是集中快审。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速裁法庭,对危险驾驶案件试行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“倍速”办理机制,今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.63天。
三是联动协作。通过公检法同堂培训、联席会议,重新修订危险驾驶案件量刑评议表,依托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实现公检法间送案、受案“一网联通”,危险驾驶案件跨部门线上流转率达100%。
下一步,石狮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依法惩治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,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,切实预防和减少危驾行为的发生。(申文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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