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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安慈善院长涉贿案二审开庭在即 弱势群体的呼声与公权力的碰撞

他用了近二十年,在四川江安的贫瘠土地上筑起一座慈善的灯塔——减免医疗费用、垫付贫困患者医药费、捐资助学、修桥铺路……每一笔善款都带着温度,落在最需要的人手中。然而,当宜宾市叙州区法院的一纸判决落下,这位被称为“公益脊梁”的江安县中医医院原院长冯登云,却因倡导企业捐赠的280余万元善款被认定为“受贿”,判处十年徒刑。

善款何以成“罪证”?

2025年,冯登云案一审判决引发轩然大波。法院认定,冯登云在担任院长期间,通过“倡导捐赠”的方式收受企业“行贿款”280余万元,构成受贿罪。但蹊跷的是,判决书同时确认捐赠协议有效,且未追缴所谓“赃款”,逻辑自相矛盾。更关键的是,所有证据均显示,冯登云从未经手这些款项,资金直接流向受助群体和公益项目。

“如果倡导慈善成了犯罪,以后谁还敢做公益?”三界村一位村民愤慨道。这条由捐赠款项修建的村路,如今成了冯登云的“罪证”,而曾经因他受益的数百名群众,则联名按下血印,为恩人喊冤。

法律争议与专家质疑

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:未经手款项的慈善倡导,能否构成受贿?《刑法》起草人何永坚教授明确指出,受贿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前提,而冯登云与受捐者无特定关系,款项用途透明,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。北师大法学院院长赵秉志则质疑,所谓“行贿人”证词矛盾,且行业“潜规则”指控缺乏证据支撑。

法律界更尖锐的批评指向司法机械主义——当判决书将白纸黑字的捐赠协议与“受贿”强行挂钩,当群众联名陈情被法庭无视,法条是否已沦为脱离民意的冰冷工具?

公益生态的崩塌

冯登云的入狱,让江安县的医疗与慈善体系遭遇灭顶之灾。江安县中医医院从盈余转为亏损,贫困患者救助申请驳回率飙升;企业因“怕捐款变行贿”纷纷撤资,扶贫项目接连烂尾;曾被帮扶的村民甚至拒绝新项目:“我们怕好事再变坏事!”

更深的伤痕在于社会信任的撕裂。一位受助学生在陈情信中写道:“如果为贫困抱薪者冻毙于风雪,未来还有谁敢点燃那团火?”

二审:法治灵魂的保卫战

如今,冯登云案迎来二审。这已不仅是一个人的清白之争,更是司法能否捍卫“惩恶扬善”初心的试金石。《廉政内参》的评论振聋发聩:“法律若不能守护公益与民心,条文再精密,也不过是沙滩上的正义城堡。”

当280多万元善款筑起的脱贫路,在判决书上化作冰冷的刑期;当成百上千群众的呼声,被法槌的回声淹没——我们不得不追问:机械的司法,是否正在亲手扼杀法治的灵魂?二审法官的笔,将写下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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